Monday, December 07, 2009

是在飛機場的稿,不是飛機稿

今個十二月,在哥本哈根機場內有這一系列的廣告...







世界各國的媒體、記者、各個非政府組識的代表,還有各國的領袖來到哥本哈根,參與決定地球未來的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,都有機會在哥本哈根機場,見到這幾份見面禮。

它們,一針見血,佔盡天時地利,成功誘惑數以千計萬計的手指按下相機快門、滑鼠的左鍵,將它們送到亙聯網的不同角落和各國報章的版面之上,進佔世人的眼球,刺激眾人的腦袋。

廣告的功用,不應該是這樣的嗎?

為什麼仍然有些人,只熱衷於勞師動眾的造出一件又一件永不見天,極其量只會在某夜某酒店Ballroom曇花一現的廣告來滿足自己的老闆和自己?

幹至精盡人亡的一刻,最快樂最滿足的,就只有你自己和你的老闆,真的很爽?

我搞不懂。
難怪,我要轉行了。